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自习教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重医大教〔2009〕54号) 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有关处室: 为加强我校自习教室管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将《重庆医科大学自习教室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自习教室管理暂行规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自习 教室 管理 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自习教室管理暂行规定
教室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场所,为加强学生自习期间的教室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优化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自习教室的开放 1.为合理使用教室资源,自习教室开设间数根据自习学生的人数决定,在保证坐满教室额定座位数的50%时再开放其他教室作为自习教室。 2.如自习教室不足,学生可向教室值班人员反映,经值班人员确认后增开自习教室。 3.开放时间:上午8:00-晚上10:30(第18-22周晚自习时间顺延半小时)(校本部) 上午8:30-晚上10:30(第18-22周晚自习时间顺延半小时)(缙云校区) 二、学生自习纪律及要求 1.为保证教室资源的公平使用,禁止学生预先用书籍、书包或者其它纸张等物品占据教室座位。学生自习结束应及时带走随身物品,教室管理和清洁人员将对教室内所有资料物品进行清除。 2.学生自习时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裙出入教学区域,自觉遵守《重庆医科大学教室文明守则》,行为举止文明大方,符合大学生的形象要求。 3.保持教室安静、有序,保证自习秩序及效果,禁止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保持和维护教室整洁,禁止将食物带入教室、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5.爱护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严禁私自搬动和拆卸,严禁在桌椅和墙壁上乱刻、乱贴、乱画。 6.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在教室私自使用电器设备;自习教室开放结束后,学生应准时离开,不得在教室随意逗留,不得反锁教室门。 7.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教室时自觉关闭灯、门、窗。 三、监督与处罚 1.主动接受并配合学校有关人员的检查,对他人占座位或喧哗吵闹等情况,同学有权制止或者报告教室管理人员处理。 2.若同学违反规定占座位造成随身物品遗失由本人自行负责,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3.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学习秩序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共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重庆医科大学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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