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教学实验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重医大教〔2009〕18号
各学院(系)、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实验项目以及实验课程的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教学实验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教学实验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实验教学 实验项目 认定 管理 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印发
实验项目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