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验教学建设与管理,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在《重庆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重医大教〔2009〕98号)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实验教学任务、实验课程安排、实验场地技术准备、实验课程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对实验教学的运行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现将《重庆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补充规定》下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重庆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补充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