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else{ document.getElementById(PLTS[cur1].portletId).innerHTML=response; } } catch(e){} var regx=new RegExp(' 重医大〔2010〕43号 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院、系、部、学生处及学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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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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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实现学生的学习能力与专业兴趣的相互协调,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允许部分学业成绩突出、确有需求的学生转专业。现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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