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学生重修及各类成绩报送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3-04-17 15:32   浏览次数:

一、所有必修、选修课程的正考成绩按照平时成绩、期末试卷成绩的形式由教研室录入正方系统,系统按照任课教师设定的比例自动计算生成总评成绩。对于缓考、旷考、违纪、作弊等无期末成绩的学生,应录入该生相应的平时成绩,并在备注栏标注缓考、旷考、违纪、作弊。


二、课程的重(补)考、缓考成绩按照重(补)考试卷成绩的形式由教研室录入正方系统,系统按照任课教师原正考时设定的比例,结合原平时成绩自动计算生成重(补)考总评成绩。对于缓考、旷考、违纪、作弊等无重(补)考试卷成绩的学生,不能把重(补)考试卷成绩录为0分,而只需在备注栏标注缓考、旷考、违纪、作弊,然后提交。


三、重修、补修、增修、重(补)考及正方系统成绩录入界面无学生名单的学生成绩由各院系集中以纸质方式报学校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录入,报送的纸质成绩应包含平时成绩、试卷成绩和总评成绩三个部分(报送格式见后表)。总评成绩是由学生的平时成绩、期末试卷成绩或重(补)考试卷成绩按照比例换算而成。


四、对于符合毕业前重修考试的必修课程,学校单独组织一次毕业前重修考试,其成绩报送不含平时成绩,仅为试卷成绩。教务处教务科将试卷成绩做总评成绩处理。


五、重(补)修方式原则上均随下一年级相同课程跟班修读,由于自修方式无法提供平时成绩,故取消自修方式,重(补)修课程考试随下一年级正考进行。


六、课程重修费用标准为中国学生75元/学分,留学生300元/学分。


七、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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