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成绩管理,规范教学过程,适应学校教学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发展的要求,针对成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对成绩录入和报送做如下补充规定,要求各级部门明确职责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必修、选修课程的成绩录入均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web端(网页界面)进行,总评成绩不用录入,而是根据平时、期末等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在录入过程中,如遇成绩录入界面有名单,而无试卷成绩时,一律按旷考处理,并在备注栏选择“旷考”。
二、重(补)考、缓考成绩的录入
凡必修课课程的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作弊、旷考的除外)可参加课程的重(补)考,课程的重(补)考及缓考安排在每学期的第二、三周进行,各门课程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开课院系负责组织安排,于开学第一周书面通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有关教研室。重(补)考、缓考成绩应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方式同正考。重(补)考、缓考成绩的录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重(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操作流程及手册》。
三、成绩的单独报送
在正考、重(补)考成绩录入过程中,如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界面上无学生名单(如重修、补修、增修等),无法录入成绩时,各院系集中以纸质方式报学校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录入。成绩报送表格见附件二《重庆医科大学成绩报送表》,成绩的报送一律采用此表。凡是能够由任课老师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时,不接收纸质方式的成绩报送。
四、其他未尽事项参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的补充规定》(重医大教(2008)55号)执行。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3年1月15日
附件二、成绩报送表.doc附件一、重(补)考成绩录入操作流程.doc关于成绩录入和报送的补充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