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else{ document.getElementById(PLTS[cur1].portletId).innerHTML=response; } } catch(e){} var regx=new RegExp('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做好学生重修考试的工作,保证正常的考试秩序,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2011-2012学年一学期学生重修汇总名单 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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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上学期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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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课程学习卡(上年度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带上经教务部门审批的缓考申请)等证件,否则不予参考,请还未办理课程学习卡的学生及时到所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申领、补办,并注意加盖财务签章。
2.学办在安排期末考试学生座次时,应根据学校下发的期末考试安排表中的正考、重(缓)考学生情况,预留出重考学生的座位区域,以便监考老师清点参考学生情况。
3.各教研室应根据教务部门提供的学生重修考试名单,做好相关考试科目的试卷准备工作;同时在开考前注意核查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证件,凡无课程学习卡等相关证件的学生不允参考、登录成绩。
4.若学生重修考试与其主修专业考试冲突,应提前申请缓重考,经教务审批后,缓重考科目可参加开学后的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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