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学生工作办公室:
我校从2007级开始在本科教学中实行学分制,部分学生由于课程重考不及格,需重修课程;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也需跟班修读部分课程。为加强课程修读管理,特通知如下: 1、从本学期开始,学生每学期在学办报名参加跟班修读(或重修)同时需填写“课程学习卡”,并持卡在财务处缴纳修读费用后,才能凭学习卡跟班修读(或重修)课程及参加考试。请各学办在每学期第5周统一收齐有财务缴费签章的学习卡到教务科确认修读名单,以确保学生能参加考试。如学生的跟班修读(或重修)信息填报有误,则经教务科审核后反馈给学办,由学办通知学生及时更改学习卡上的信息。 2、从本学期开始,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均需填写“双学位、双专业学籍卡”,每学期到财务处完清修读费用后,凭缴费收据到所在学办注册。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双学位、双专业的学习。
教务处 2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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