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7-10-10 15:57   浏览次数:

实验教学管理科 联系电话:68485449


1.负责建立并完善与实验教学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2.组织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与检查管理。
3.协助教务处组织制订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完善实验课程体系,促进实验室开放。
4.组织制订或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协助组织实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5.负责实验项目(含新开实验项目)的立项、建设与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等改革,参与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和成果的申报、评选工作。
7.协助教务处完成实验室工作考评以及实验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8.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牵头组织完成每学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9.配合人事部门制订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业务考核和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10.协助设备处做好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和论证工作,实验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及效益评估等工作。
11.负责制定和完善关于教室管理和使用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校本部教室课表的安排;教室与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调配、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
13.负责制定全校教材选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14.负责组织教材编写工作,推荐各级教材编者,管理教材建设基金等。
15.负责审核教师教材建设分,负责教师自编教材的稿酬核算与发放。
16.开展教材备案、评优、评价等工作。
17.负责组织制订全校本专科学生教材选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18.审查印制全校考试试卷与资料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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